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新闻稿,重点介绍了内地八起“经典”金融犯罪案件。
其中一起案件显示,澳门发生了高达23亿元人民币(3.256 亿美元)的交易,其中包括以港元进行的交易。
典型的例子是涉嫌滥用澳门销售点(POS)设备来逃避跨境货币兑换的限制。
根据中国刑法,被告于2022年被判犯有“非法经营罪”。据报道,为了避免被发现,
这个20人的犯罪团伙使用POS终端进行看似在内地进行的交易,而 实际交易确实发生在澳门。
该骗局从2016年2月到2019年1月期间运作,协助转移了高达23亿元人民币的资金。
使用“澳门赌场”账户中持有的港元进行货币交易; 每笔交易需加收5%的服务费。在澳门警方协助下,该组织的POS终端被查获。
2022年5月23日,北京法院以犯罪嫌疑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期徒刑七年半为由。 对其他罪犯的第二重处罚。
另一起重点定罪的犯罪团伙是“李”、“于”等人,领导一个犯罪团伙,涉案金额1514万元。
该组织故意针对“澳门赌场和酒店”进行不正当的货币兑换。会员在沈阳开设了十多个银行账户,
用于办理货币兑换业务的资金接收和转账。2月9日,沈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5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由于先前的刑事指控,余不得不面对替代的法律程序。
执法部门可以利用新闻稿作为维护中国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金融稳定的工具。
原创新闻:GGRAsia